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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8章 (第1/3页)
李炎也听出了周毫的意思,陈子昂的判词看起来很聪明,实际上却引出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朝廷提倡的儒家礼法,和朝廷律令之间的裂痕。 李炎自然明白,如今儒家学术深入人心,就算是在陇右,也只能潜移默化百姓,不可能完全推翻儒家礼法制度的。 几千年后都没消灭的东西,靠五千个玩家就能消灭吗? 更不要说李唐皇室的统治者身份,本就是儒家礼法体系赋予的法统了。 但是李炎也清楚,之所以唐初花费了大力气修订《唐律》,也是因为开国的君臣们都明白,一个长寿王朝律法的重要性。 律法不仅仅是维持治安的工具,更是维持整个大唐稳定的基石。 同一个案子在礼上情有可原,但是在法上其罪当诛,那么大家是不是就会怀疑法的权威性? 很显然,法学生的周毫还有不同的见解。 第三百七十三章 春秋决狱 “周司曹有什么见解?”李炎询问道。 周毫说道:“殿下,属下以为陈子昂的判决不妥。” “就拿孙大刺毛新之这个案子来说,如果毛新之杀孙大之父,是根据律法诛杀的孙父,那毛新之就是执行国法。” “执行国法的人,被死刑犯的儿子刺杀,朝廷还要表彰的话,那日后还有谁会裁定犯人死刑?” “那样国法得不到伸张,律法没有威慑力,是埋下了祸乱之源。” 李炎点点头,后世一些国家滥用慎刑原则,甚至不再判处死刑,这也让一些恶性罪犯缺乏威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后果,恶化了治安。 那些小国自然可以用人权和公平来去死刑化,但是大唐这样的大帝国,自然不可能放弃律法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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