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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章 (第2/3页)
,李炎的眉头越是皱起来。 这个案子的案情并不复杂。 孙大是一名匠户之子,十年前他父亲在县衙的工坊做大匠,正好遇到了刚刚上任的县令毛新之,被刚上任急于立威的毛新之找了一个由头,用监制军械不力的罪行斩杀了。 毛新之用的是军法,孙大父亲所在工坊也需要打造军械,当时又正好是陇右军情紧张的时候,孙大为父亲鸣冤无门,还被刺史府下了监牢。 后来孙大出狱之后,就苦练刺杀之术,然后又毁了自己的容貌,开始追寻毛新之。 毛新之兜兜转转都在陇右做官,等到建宁王掌握陇右之后,他因为风评不好加上考核不及格,被都督府罢黜了职位。 毛新之本来准备收拾细软返回关中,被孙大找了一个机会,将他刺杀在驿站中。 光是看到这个案情,李炎就觉得棘手。 周毫说道:“殿下,按照唐律疏议,杀人者偿命,孙大是有计划的故意杀人,还在来往行人很多的驿站杀人,按照唐律疏议中的法条,这是不赦之罪。” 李炎点点头,不赦之罪就是大罪,毛新之虽然辞官,但是依然是有官身在身的士大夫,以民袭官又是罪加一等的。 周毫说道:“可是这个案子难就难在,孙大是为父报仇,按照儒家的传统,这种行为是值得表彰的。” 李炎点点头,说出论语中的一段: “子贡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周毫拱手说道:“殿下明鉴,孙大是为了报父仇,毛新之斩杀他的父亲,这是不共戴天的仇恨。孙大是斗升小民,自然没办法通过正常办法向毛新之父仇,苦练刺杀之术十年就为了报父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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