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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千年后 第273节 (第8/8页)
了后,就要回到贫民区的黑区工厂继续打工。因为工厂主担心出人命闹出事来,未成年的辅工一般是不收的。 毕竟死了孩子和死了成年人,警署的调查力度是不一样的。教会甚至可能会提起公诉——那肯定就赔本了。 而工厂主们之所以有这样的共识,不是因为他们良心发现……而是因为以前就有人这样碰瓷过。 有一些家里养着六七个孩子的贫民家庭,无论如何也养活不了孩子,甚至没有空让他们去读书。即使读书是免费的……但读书毕竟挣不了钱。 于是有人快穷死的时候,就会把自己的孩子、甚至自己收养的孩子送去黑区工厂。在那样的危险环境下,一般三个月左右,小孩就会受伤致残、甚至直接身死。 比如被酸溅到脸和眼睛,嗓子被危险的化学品灼烧而失声、被切断手腕或是干脆被炸死。只有慢性中毒、长疮化脓、或是被切断手指之类的小伤,反而不算什么,是一种“失败的牺牲”。 若是他们的幼子出了事,他们的父母就会前去向工厂主索要一笔钱。一般黑区的工厂主担心他们提起诉讼——总有律师喜欢这种刷声望的公诉案件。 而既然这些工厂主顶着违法的压力在黑区开工厂,他们自然也不会出那个请律师的闲钱。就会给一笔钱糊弄过去……当然,这钱比打官司给的赔款要少很多,但胜在没人知道。 于是他们可以把孩子的伤养好之后,再送到别的工厂里,循环利用。 这样的事件密集到了一定程度后,黑区的工厂主们立刻反应了过来,并开始拒收辅工。已经招收的辅工则被他们全部赶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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