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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罪 第26节 (第7/7页)
施绵静默了片刻,打起精神听严梦舟说话。 有了护卫带回来的消息,现在大约能凑出是怎么回事了。 “比钱还重要的,就是性命了,那个壮汉是人牙子,怕是惹了不该惹的人逃窜来的。”严梦舟一锤定音,这时才回答施绵的疑问,“被拐走的孩子是他们赚钱的货物,也是保命的筹码,他们不敢轻易杀人。” 状元镇名声在外,治安很好,没人敢在这里作恶。严梦舟觉得那人是被大雪阻在镇上,在赌场消磨时间撞见了个小孩,问出也是外地的,就顺手拐了。 施绵顺着他的话猜测:“能在短时间内将人藏起,他是有同伙的。” 十三道:“报官抓他!” 严梦舟驳回,“口说无凭,更重要的是抓了他,未必就能找到被拐的孩子。” “那你说怎么办?” 严梦舟沉吟后,看着十三,郑重问:“你想不想纳个妾?” 十三满脸疑问:“什么玩意?” “你不是把小狗当媳妇吗?再给你买个童养妾,让你享齐人之福不好吗?” 两人一言不合又打起来,肥嘟嘟的小狗趁机从笼子里跑出来,钻到了施绵腿下。 施绵把小狗抱起来,掂着它的前爪,知道严梦舟是什么意思了。 要找到被拐走的孩子,得对方主动才行,诱导买卖,好顺藤摸瓜挖到对方的藏身之处,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问题是买人这一招是行不通的,没有任何人引导,冒冒然找他买人,一看就是陷阱,但凡有点脑子就不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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