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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十年 (第1/4页)
十年后。 贺兰酒庄内迎来了一群西装革履的访客,站在人群最前方的是麦苗。 今天的麦苗穿着一身素雅的白色小西装,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黑与白的搭配,整个人显得十分干练,简洁,给人以一种女强人的感觉。 人群中,一名眯眯眼的圆润中年男子一边观察着厂区,一边笑着问道。 “白总,能说说,当初为什么选择做红酒吗?” 此话一出,现场的众人纷纷附和道。 “白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贺兰酒庄是宁省地区第一家规模化的酒庄吧?你当时是怎么想到做这门生意的?” “是啊,白总,你当初是怎么想的呢?” 麦苗打量了一圈,眼见大家都有此疑问,微微一笑,道。 “其实,当初这个决定是额公公拍板的,他只说宁省的气候条件非常适合种葡萄,咱们这里的土质气候条件和法国著名的酿酒葡萄产区罗纳河流域极其相似。” “各位老板都有心投资酒庄,想必都知道,越是贫瘠的灰钙土,越能产出优质的葡萄原谅,因为劣质贫瘠的土壤,能够有效的控制葡萄的营养成分,最大限度的保证果实的成熟度,提高品质。” “此外,咱们这里的秋天低温少雨,有利于色素和风味物质的形成,能够令葡萄色泽鲜艳,香气浓郁,特别适合酿造优质的葡萄酒,尤其是干红类葡萄酒。” “在这一点上,即便是波尔多地区,也比不了咱们这里。” “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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