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我于世间水火[快穿]_救我于世间水火[快穿] 第6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救我于世间水火[快穿] 第68节 (第3/10页)

,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现在,两方都只能算是收养关系,要解除吗?”

    蓝母拿出手机,调到关键页面递给范家父母,“按照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抚养、赡养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没有区别。可是,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是以血缘为纽带联系起来的,国内法律不支持解除;养父母子女之前却是通过收养形成的,等孩子满十八,双方协调一致,是可以解除的。”

    “我接受长辈的安排,也尊重范悦的意见。”蓝月抢先说了这句台词。

    这个决定,只能由范悦来下了。如果不解除养子女关系,继承权是一样的,甚至因为蓝月比自己更早进公司、更早接触产业,自己不一定斗得过她。范悦知道自己说出这样的话,会让人觉得市侩,会破坏自己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形象,但凭什么蓝月能说,她就不能。穷人就不配追求更好的生活吗?

    范悦定了定心神,“解除吧,我们各归各位。”

    “悦悦,你不要爸爸mama了吗?”范mama悲鸣一声。

    “妈,我怎么会不要你。就算迁户口了,我还是你的女儿,我们之间二十年的感情,我怎么会不要你们,我永远是你们的女儿。就像父母离婚,不会不要孩子,只是给孩子双份的爱一样。我虽然改了户口,但对爸爸mama的爱是不会变的。”范悦走过去,搂住范mama:“妈,你别哭,我在呢。”

    母女俩抱头痛哭,范爸爸也在一旁抹眼泪。

    蓝家父母的情绪就没有这样外露,只是静静坐着,等他们平静下来。

    哭了一会儿,范mama也觉得在这种场合哭不太好,强自镇定下来,擦干眼泪。抬头望去,蓝月就在她对面,更不好意思了。

    蓝月对范妈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