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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节 (第7/9页)
脚都是糟粕,然而这些事儿都是很难推翻。 弘晖也承认,有些东西如果要改掉,无疑是动摇国本的。 买卖人背后牵扯到一个不得不正视的问题:庞大的奴仆人群。 有些人不觉得当奴才就是伤自尊,甚至以给权贵为奴为荣。高门大户的奴仆比那些小户寒门日子都过得舒服,如果强令所有的家养奴才从主家离开,会有很多人寻死觅活,也会有很多人立即饿死。蓄奴这件事不分满汉,汉人家里的家生奴才更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奴才不愿意离开主家,而主家更不会放弃奴才。 如果让八旗解除主仆这层关系,那么满清的半奴隶半封建制度极速动摇,这对满人来说无疑是倒反天罡,就真的动摇国本。 和禁止蓄奴这么一比,裹小脚似乎都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是弘晖打算就此不管,他有了完整的计划,打算从第一步开始,禁止买卖人,禁止把任何百姓变为奴才,同时禁止新的奴籍录入,禁止一切以收养,童养媳等名义把孩子从父母身边带走。 没有新的奴才,家生子生的孩子一律登记为良民,和他们的主家不再有关系,如果日后在主家接着做工,是雇佣关系而非是主仆关系,他们有随时离开的自由,以此办法在五十年内废除奴籍。 而裹小脚同样会同步废除。自某年某月宣布禁止裹脚后。想裹,那就重罚,每年罚,罚完婆家罚夫家,如果裹脚的女人死了,按照一个女人五十年寿命计算,截止这个女性的死亡日期,未曾出嫁的娘家一口气交够剩下年限的罚款,已婚女人的娘家夫家要平摊剩下年限的罚款。如果这个女人平安到老,就是交不起罚款,把丈夫拉走服苦役,每年三个月!丈夫不在了或者干不了活儿,让儿子顶上去。如果瞒报,被发现后双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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