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沧海商路笔记_第四百三十八章 又一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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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八章 又一击 (第2/5页)

利结束。

    东水煤矿瓦斯爆炸案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和有关规定统计,直接经济损失3597.34万元。

    6月20日,事故调查组对整个事故处理给出了评价:高州市委市政府迅速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现场救援措施科学合理,在事故救援过程中没有发生次生事故,信息发布及时,善后工作有序,没有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

    事故调查组根据专案组要求,没有提任何与案件侦破的信息,对外公布的事故原因是:东山煤矿存在超层越界违法开采问题,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工艺,没有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违章爆破产生的火焰引爆瓦斯,煤尘参与了爆炸。

    司法机关已对1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张跃武很快就因为高血压严重等问题被取保候审。

    16名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责任人员之所有受到处分,皆因为有具体责任没有落实,管理上存在漏洞。就算以后案子侦破,他们的管理党纪和政纪处分仍然生效,不会撤销。

    除了刑事和党纪政纪处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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