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大明:从煤山开始_第726章 一体纳粮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726章 一体纳粮 (第3/6页)

老百姓的负担,但事与愿违,最终结果是田税增加了,徭役仍旧照缴,还额外多出了一个人头税。

    这中间有正丁、半丁及余丁,反正标准不一。

    标准不一就给了征税胥吏以及有关系的缙绅豪族很大的cao作空间。

    明朝税法的第三大类是徭役,就是官府强派给老百姓的各种差役,比如到衙门、驿站、码头等地当差供使唤等等,张居正一条鞭法后以丁银形式按人头征收,但是在张居正死后没过多久徭役便又卷土重来,但是不再派差,只缴纳银子。

    老百姓没银子怎么办?只能拿粮食换,这中间又被有粮富户盘剥一道。

    所以到了明末,税法搞得越来越复杂,老百姓的负担也是越来越沉重。

    要想减轻百姓的负担,办法只有一个,废除所有杂税,只留正税,标准也要统一。

    对于崇祯的这个改法,多数官员其实是赞成的,只是担心改不好,最后岁入锐减一大截不说,百姓负担也不见轻。

    当然也有官员持反对意见。

    有侍郎言道:“丁税自商君创立至今已经征收了两千年,徭役则更古老,圣上为何说废便废?赋税乃是国之根本,岂可如此儿戏哉?”

    “因为丁税及徭役折色本就是最为荒唐可笑之税。”崇祯大声道。

    “国朝之初,人少地多,人人有地耕,太祖钦定之税额也是极低,百姓自然是家家户户都负担得起丁税及各种徭役。”

    “及至后来,藩王宗室、皇亲国戚乃至于缙绅豪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