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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6章 没有最jianian,只有更jianian 四 (第3/5页)
大道。” “和离既然不妥,那就应该是无效的。”韩忠彦硬着头皮发言了,“因此余氏一直就是陈大郎的正妻,而后娶的王氏不应该被视为正妻!” 御史中丞赵挺之插话道:“和离不妥也离了,有开封府的文书为证,如何无效?而王氏入门又有三媒六聘,礼法俱全,如何不是正妻?若三媒六聘娶进来的妻子都可不算,那人伦之道还不俱坏?” 旧党这边的范纯礼也硬着头皮起身发言:“婚姻之道当从父母,陈大郎违逆母命,离弃结发,是为不孝。我朝孝治天下,应当判处离异无效,所以余氏才是陈大郎的正室。”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新党方面的李清臣接过话题道,“余氏因为无子被弃,陈大郎所为是符合孝道的,而当时陈母也未在开封府提出异议,因此不能判定陈大郎不孝。之后陈母主张陈余二人复合,乃是因为陈大郎至死无后,可见无后之根源不在余氏,且陈母和余氏情若母女,所以才将余氏接回。离异之事虽然对余氏不公,但是并不有违孝道,而且陈大郎也拿出资财,妥善安置余氏生活,因此也不违反三不出中的有取无归。所以陈大郎和余氏的和离,完全是合法有效的。” 这事儿的道理当然在王氏一边了!何天然何大状一年三千缗的薪水不是白拿的!所以旧党的几个君子怎么都说不过新党jianian臣的。而且……旧党的君子们也不是金牌讼师啊!他们是科举考出来的官这个不错,但是宋朝的科举不考律法,虽然在高中后会进行一律法方面的培训和考核,但是这种培训考核往往流于形式,并不能让官员成为法律方面的专家。 而且儒家官员的法律意识通常比较单薄,这和儒家思想中轻法律,重教化的路子有关。 而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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