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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点亮灯塔 一 (第5/5页)
果只是士大夫,没有工商户,谁来给天涯镇交税?谁来伺候那些士大夫老爷? 再说句不好听的,那些贬到海州来的官,他们就不涉工商了?就算他们把钱放在解库里面吃利息,不也等于放债吗?而且能在天涯镇开买卖的大商大工,谁家不是官户?” 北宋的歧视工商其实是城乡间的矛盾,出身大城市的官员不存在瞧不起大工大商的想法。因为大工大商也都是官户,而且要么家中的子侄是进士,要么就有进士女婿或进士妹夫、进士姐夫。 只有从乡村来的进士,又没娶上大工大商的女儿或姐妹,才会把城市工商户当成封建主义的敌人来看待…… 而在大宋进士出身的文官队伍中,大部分是来自乡村,也没有捞到“资产阶级小姐”的主儿,所以多少有点敌视工商业者,也比较倾向采取国有官营的办法来管理工商业。 所以武好古不能把天涯镇的自治全都交给贬官,一定得让在天涯镇投资的工商也参与其中,这样才能确保天涯镇在未来成为第二个界河商市。 “老师说得也对,”米友仁想了想,“那么该怎么让大工大商参与呢?” 武好古想了想,“一个是官户,只要是官户,在天涯镇是买了或租了大宅,无论有没有出身(指进士),都可以参约自治。 另一个则是纳税,若非官户,只要上一年在天涯镇上纳市税超过百缗,并且在天涯镇上购买、租住了宅邸,也可以参约自治。” “要如何参与?”米友仁又问,“按照人头来算?” “按户算,”武好古说,“一户一代(代表)。不一定要落籍,只要在天涯镇上有产业或租房居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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