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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节长孙的五指山 (第4/5页)
马上就看出了端倪。 “说自残也说得过去,的确是我自己割的,当年随我在陇右征战的几个老兵,非要当云家的家臣,还需要溶誓,原来割一刀就好,我哪里知道,以为一个人就要割一刀,所以胳膊才成了这副烂糟糟的样子。” 李泰羡慕的看着云烨的烂胳膊说:“你运气真好,有人把命给你,这样的伤口我父皇有,我大哥有,我和李恪还没有,看样子我的品性还是不能服人啊。” 云烨奇怪的停下手里的活看着李泰说:“你是陛下最宠爱的儿子,还是亲王,你的封地大的吓人,按理说你有百八十个家臣不奇怪啊,怎么会没有?韦挺和杜楚客追随你多年,难道他们不是你的家臣?“ “他们是魏王府的属官,可不是家臣,家臣和奴仆,属官是两回事,一个是国家分派的,一个是卖身进了家里,家臣不同,首先需要给你立下功勋,再接下来你认可他的忠心,最后就是你认为可以把命交给这个人,这样的人才能有资格成为家臣,哪怕他在你家是养马的马夫,也是你家的半个主人,而不是仆人。你家的那些老兵和你一起出生入死过,有对你家忠心耿耿,七八年下来,一个人的心也该看透了,所以你有家臣一点都不奇怪,我就难了,开府的时间太短,这时候不会有人主动认我这个家主的。“ 随便掰了一筐玉米意思一下就好,今年云家的玉米几乎全部是用来当种子粮的,曹县令居然倾家荡产的购买了五百贯的玉米种子,还有七八船之多的土豆,云烨受不了唐朝的信息流通速度,长安的土豆多的吃不完,许州虽然距离长安只有五百里,百姓们居然听都没听说过土豆,官府知道的土豆也不过是在文书和塘报上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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