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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节捡骨 (第4/5页)
捡到一只骷髅,简直就和捡到金子一样高兴。 这个时候没人觉得那些骨头肮脏,也没有觉得上面依附着什么怨灵,这些人其实都是自己的袍泽兄弟,他们能从怀里抱着的骨头上感受到无比的欢愉。 云烨回头望的时候,前些天还矗立在那里的京观,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面巨大的石碑,这座碑前些天还铭刻着京观的来历和缘由,如今,上面的字全部不见踪影,只有“云烨破大王城于此”这八个大字,字体血红,在阳光下反射着渗人的光芒。 云烨的运气好极了,居然在水边捡到了一截指骨,这截指骨被河水冲刷的非常干净,他拿着手帕擦干净上面的水渍,把骨头装进了自己的荷包里,一提缰绳,旺财欢快的嘶鸣一声,就踩着脚下松软的沙滩狂奔起来。 无舌看着在河边纵马狂奔的云烨对刘方说:“这个孩子很不错,即使做不成将军,他也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人,我们为什么非要让他上马能管军,下马能管民?谁说杀人多的才是好将军?这些天,你看他都成了什么?旺财都不开心。” “老夫着像了,总想着在临死前把自己的一身本事都教给他,总想着将军就该有他该有的法式,现在看起来,多余,也罢,高高兴兴过一生也是很不错的一个选择,但愿我的风儿也能像他一样无病无灾过百年。“ 解缆,起锚,木筏顺水而下,春日的辽水滔滔,雪水融化后汇入大河,整条大河显得更加的雄浑,虽然没有冬日的清涟,浊水滔滔却让云烨总是想起陇中的那条长河。 云烨躺在甲板上,敞开衣衫,想让春日的暖阳驱走心底最后的一丝阴翳,旺财凑过来,卧倒在他的身边,拿嘴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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