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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7 (第3/4页)
回来已经过去十日了。李子期则又是一条好汉。 松州城的大门口,府军们穿着崭新的铁甲,手握斩马刀。写着李字的大旗,在上空飘扬。 李子期站在城楼之上,端起手中的酒碗,一饮而尽。然后将那碗往地上一砸。 “兄弟们,吐蕃狗杀到我长安,今日我们就杀去逻些,扬我大楚国威。” 城楼之下的三千将士,端起酒碗,一饮而尽,三千只酒碗同时砸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响声。 “出征!” 第一百七十六章 岂曰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 响亮的战歌像是一阵龙卷风,席卷了整个吐蕃大地。十八娘骑在马上,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英雄气概。 在那一瞬间,将不是将,士不是士,而是一柄犀利的矛,不管前路有甚阻挡,都将一往无前的勇气。 憋屈的大楚松州府军,终于在有生之年,踏上了吐蕃的土地,要一雪前耻,重振荣光。 承和十三年七月,大楚松洲刺史李子期,率三千府军从中路进发,为先锋军。芳州徐常春从右翼出发,辅攻逻些。原州程知节为后路军,承接其上。 一共三路大军进攻吐蕃王都。因为松州大捷,大楚军士气昌盛,以松州府军为最锐利,才短短的几个月,他们已经由一把锈迹斑斑的破柴刀,变成了又光又利的杀猪刀,所向披靡。 后路军尚未到来,松州府军已经直破王都,李子期抗着旗帜,一骑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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