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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8 (第4/4页)
,也规定:“凡军中教射,先教射亲,次教射远。”[注释]庆历二年(1042),各军士兵在军训时,以弓、弩射击的亲疏作为赏罚,中“的”(靶心)者免除当月的各种差使,并且登记在册;如军校名额有缺,即依名册递补中“的”最多者。借此鼓励兵士练习弓弩。枢密直学士杨偕还建议,训练骑兵只射九斗到七斗三种弓,画“的”成五道“晕”,射击者离开靶二十步,“引满即发”,射中者,看“晕”数赏给铜钱。骑兵佩带劈阵刀,训习时用木桿替代。仁宗采纳了他的建议。庆历四年,仁宗下诏命骑兵带甲射击而不能出箭者,取消其坐骑而改授给本营武艺优等的士兵。 2.军俸:没找到神宗之前的薪水水平,就拿查得到的充数。 厢军士兵的军俸,从神宗熙宁四年(1071)起,规定河北崇胜、河东雄猛、陕西保宁、京东奉化、京西壮武、淮南宁淮,各给酱菜钱一百文,月粮二石,春衣绢二匹、布半匹,冬衣绢二匹、绸半匹、钱一千文、绵十二两。两浙崇节、江东西效勇、荆南北宣节、福建保节、广东西清化,除不给酱菜钱外,其他皆同上述六路。() (虽然我搞不懂为啥其他几路单独少了酱菜钱?难道是那几路的军士特别爱吃酱菜?) 3. 近兵器: 宋代的长兵器以枪为主,其次为大刀、钩竿、叉竿等杂式长兵器。短兵器除刀剑一贯保持着汉族传统外,由兄弟民族互相交流而来的短兵器也为数不少。() 第二百零五章 原以为要小心应对的新通判,竟是自己的至交好友,陆辞感到惊喜之余,自然也十分清楚,此绝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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