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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8 (第3/4页)
真正商旅需通行时,要付出的代价,却是这的几十、甚至上百倍多。 即使宋律上早将艄公“邀阻”客商,“横索”财物的行径定为重罪,仍是屡禁不止,只手段温和迂回许多。 威胁殴打等容易留下证据的,因畏于严惩,一般是不会再有的了。 但他们仍是手段百出,就拿最简单的一招:只消将商船长期扣在渡口,以存在问题为由,语焉不详地不住进行盘查,往往就能达成目的。 尤其是外出雇船运输货物,纯粹是为做生意的商贾,最受不了被耽误时间——每被多扣上一日,就得多付船上雇员、商行伙计食宿等费用,更别说心里同时还得承受的煎熬了。 若是以保存时限较短的物件为货品的商家,更会心急如焚,宁可多付些巧立名目的‘通行费’,也不愿眼睁睁地看着一船货物就此报废。 陆辞在汾州为官时,曾在卷宗中翻见过,曾有一常往返于汾、汴两处、以贩卖新鲜鱼虾的豪商,就是因交‘通行费’时未令人满意,因此受人刁难,被强扣过几回。 等三五天后被放出来时,虽人是毫发无损,但鱼虾却早已死尽,只剩满船腐臭。 几番下来,就生生被折腾得倾家荡产,最后愤而自缢的惨剧。 陆辞不奇怪总有人敢顶风作案,他只纳闷,怎么这伙人宰过往肥羊时那般胆大,都敢宰到他头上了? 莫不是认定了京官返乡时,通常无权干涉地方官的行政这点,才这般有恃无恐么? 陆辞仔细一想,忽就明白其中关窍了。 并非是他们胆大包天,而纯粹是不知情罢了。 他因自己出这趟远门,并非是奉了公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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