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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福尔摩沙 (第4/6页)
改与当地生藩和睦相处的面目,开始进行武力征服。依靠大肆杀戮武力威吓,迫使附近的生藩(高山族)麻豆社同荷兰人签订契约,宣誓效忠,并交纳各种税金,征收他们部落中猎取的鹿皮等当地物产。 在1636年,范·德·勃尔格总督上任后,为了震慑岛屿西边大小部落生藩,出动舰船和雇佣军对小琉球群岛发动了大规模进攻,为了“杀鸡给猴看”,他们甚至在当地搞起了种族屠杀。1200名小琉球群岛居民,死于战火和屠杀的有400多人,另有一百多青壮年被荷兰人选拔出来,分批卖到东印度群岛做奴隶。部落的所有女人,则分配给士兵做“礼物”。整个小琉球岛几乎灭族。 此举之酷烈,甚至惊动了荷兰东印度公司总部。巴达维亚东印度公司十七人董事会经过投票发表声名,认定这种做法“不是很妥当”。 当然,所谓“不是很妥当”,也就是随便说说,“不妥当”的事,该做还是做。但是,荷兰人处事也并非一贯酷烈,对一些部落并不赶尽杀绝,而是和他们签订契约,建立统治。其中的目的之一,却是为了方便可以强征他们的人口,再去征服别的部落,既省力气,还能挑动各部落间的仇恨,可谓一举多得。十余年的陆续征服,热兰遮城附近的各主要高山族部落已大部纳入东印度公司的殖民势力当中。 相对生藩土著(高山族人),荷兰人“翻脸”比较快,而对台湾岛上屯垦的明人,荷兰人“翻脸”的速度却比较慢,盖因明人不像生藩原住民那样好欺负,而且距离大明非常近。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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