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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小事重罪 (第3/4页)
今天早上又给我打电话说他那两顿饭一共花了510块钱,让我把剩下的钱还他,不然还要到我这纠缠。 我心里一害怕,就报警了,一想着你们也不会为了这一百块钱的事出警,我就编了个由头说了——警察弟弟,我可真没想骗你们,就是想让你们帮我警告他一下!” 王亚妮说的轻巧,不过一百块钱的事?一百块钱的事也是事啊! 强行入室,动手抢钱,虽然只有一百多块钱,但即便只抢了一块钱,也已经构成了入室抢劫的情形。 《某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上清楚地写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巧,下列八种情形,第一种就是入户抢劫! 也许潘立业和王亚妮都把一百多块钱的事当成小事,但这是小事重罪。 “行,我明白了。” 肖然将写满口述的笔记本递给王亚妮,在王亚妮确认无误之后,取出便携印泥,让王亚妮签了字按了手印。 “你知道潘立业住在什么地方吗?带我去找他。” 收好笔记本,肖然自然要找这个潘立业聊聊,当然,这件案子的本质情况他没和王亚妮说,毕竟他也不是话多的人。 “知道知道,你等我换下鞋……见到潘立业那混蛋你可得替我好好警告他!” 王亚妮欢喜地换了鞋跟肖然下楼,当看到肖然的车时更是愈发地欢喜了“哇塞,凯迪拉克ct6,你们警车现在都这么高档啊!” 看着后座上左看右看的王亚妮,肖然面无表情道“你对车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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