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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四月天 (第8/9页)
同事们的聊天,说沈若兰今后不打算再结婚了。 这两个人结婚的时候,毓贤还没有来到二十七中学,不过也曾经见过沈若兰,相貌很是娟秀,谈吐也文雅,韩英华也是个标致的小伙儿,很有才气,他是在美院毕业,颇为富有艺术气息,说话又很幽默,在学校里很得大家的喜欢,那两个人站在一起,看着仿佛金童玉女,很是合适的,可是不知为什么,这段婚姻不过维持了五年,便分手了,孩子由女方抚养,再见到韩英华,已经改称为“舅舅”,毓贤以为,这样或许也不错,“舅舅”还挺亲切的,与沈若兰仿佛是兄妹的关系,似乎比叫“叔叔”为好。 进入教学楼,经过校长办公室的时候,听到耿孝荣在里面大声争吵:“怎么就不让我生?这是我的孩子啊,难道要把孩子杀了?” 耿孝荣怀了第四胎,她前面三胎都是儿子,这一胎希望是个女儿,但是无论如何,她不肯做手术拿掉。 这一天晚上,毓贤回到家中,便进入了光门,齐齐哈尔虽然已经进入春季,可是夜间温度仍有些偏低,这个时候光门之内的气温便显得比较适宜,虽然也仍有些凉,但是比起齐齐哈尔却是温暖得多。 毓贤弓着腰,抱着一捆树枝进入石窝棚,放在围起来的石块中间,成为一个简易的石炉,毓贤划着了火柴,丢在柴堆上,很快火焰升腾起来,先烧了一壶开水,灌进暖水瓶之后,便在石炉上加了一口炒锅,毓贤在锅底倒了一点油,然后将野姜芽、蘑菇、泡萝卜、小虾米丢进去炒,然后又加了一些白米,添汤之后盖上锅盖,慢慢地煮,半个小时之后,这一锅烩饭便做好了,将要起锅的时候,毓贤又往里面撒了一把嫩嫩的野豌豆尖,于是这一份烩饭,营养就相当丰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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