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九零之读心神探 第248节 (第5/6页)
追诉期吧?” 不愧是公安系统的领导,一听到“二十年”这三个字,他的第一反应是追诉期已过。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为二十年。 从1975年3月到1995年10月,时间已过二十年。 周如兰是做档案管理的,对这类法律问题非常熟悉,朗声道:“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即可。性质特别恶劣、影响特别重大的案件,诸如灭门惨案、虐杀案,只要报上去,都会批。” 卢辉的眼睑抽搐了两下。 【我当然知道这些。】 【法律毕竟被人所掌握,追诉期一过,上下打点一下,以此为理由不审不问,合情合理合法。卢富强一个法律宣告死亡的人,他说些什么并不重要。】 高广强赞许地看了周如兰一眼:“小周说得对,咱们先不纠结追诉期的问题,只谈这个旧案。卢辉同志,卢富强的口供里,提到了你的名字,这也是我们请你过来喝茶的原因。” 卢辉这才明白过来。 在赵向晚的有意隐瞒、刻意引导之下,他一直以为是政治斗争,以为是新来的副县长捣鬼,想着最多就是贪污受贿这些罪名,只要他死咬不松口,除非有了实锤的证据,否则谁也定不了他的罪。等他一出去,立马布局下去,迅速把那些政敌们捏死,谁还敢与他争锋? 他在罗县经营这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