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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七章 论恶心士大夫,蔡京是专业的 (第4/6页)
早已准备好的奏本:“御史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定当详规,臣初拟《监纪九款》,请君上过目。” 李彦好奇地看了看这位的腰间,猜测里面还有几份奏本,等到内侍将奏本呈上,展开后细细一看,顿时赞道:“好!” 相比起吴用的《僧侣考选详规》,蔡京的《监纪九款》更加成熟,开篇第一条就很不错:“御史出身,不限进士,三十以上者,方许赴吏部考选授职,务得公明廉重,老成历练,不许新进初仕任用。” 这是保证当御史的人选有足够的阅历,而不仅仅是看重文名清誉,有理有据,十分重要。 紧接着第二条,同样是直中要害:“纠举之事,须明著年月,指陈实迹,明白具奏,若挟私搜求细事及纠言不实者,当记功过。” 这其实就是不再允许“风闻奏事”“闻风弹事”,谏官不再可以根据道听途说来参奏大臣,要拿出一定的实证出来,同时记下功过,使之不再肆无忌惮。 如此难保不会有消极怠工,所以第三条就来了:“御史当各举其职,有知善不举,见恶不拿者,降罚贬迁。” 御史人数稀少,不能让尸位素餐之位久居,一旦没办法做好弹劾工作的,立刻去职,让更有能力的官员担任。 也难保不会有御史一心为公,却被有心人迷惑,加以针对,第四条考虑的正是这点:“御史考试除授,兼刑断之能,优先录用。” 御史也要考试,并且以刑部有经验者,优先录用,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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