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惹疯批大佬?温小姐逃不掉了_第274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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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4章 (第3/4页)

害孕妇导致流产属于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大段听得温时悦头疼。

    她直接问:“那像我这种情况,伤害我的人应该判几年?”

    程十堰说:“你这种,如果证据确凿,我可以让伤害你的人判死刑,毕竟那是两条活生生的命。”

    温时悦不太相信:“如果伤害我的人有权有势,一点也不好对付呢?”

    程十堰在律师行业属于非常拔尖的那一拨,就没有他打不赢的官司。

    但是呢,很多时候,正义和法律在强权面前不值一提。

    不过,只要有心,总能想到办法。

    那些强权并不是无坚不摧的。

    “悦悦,如果你信得过我,就算不能判伤害你和孩子的人死刑,那我也要让他们在监狱里待上一辈子。”

    温时悦相信程十堰的能力。

    他一针见血地问:“你找到什么对你有利的证据了吗?”

    温时悦摇了摇头。

    “十堰,你经历过监控被损毁了,还能修复的案例吗?你是律师,应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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