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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来不能亏待小兄弟(25中) (第14/41页)
我想在之后的五到十年里,把这些企业串成一串。五到十年 过后,股份分配我个人百分之一,企业员工联合会百分之九十九,我的百分之一,同股不同权,需要占投票权的百分之34以上。具体占比由职工管理委员会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决定。企业除了应缴税金之外,每年向国家缴纳债务补偿金。补偿金的金额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一。哦对了,补充说明一下,不要任何人员或者占地超大的大型企业,不要国家重视的民生类型企业。类型方面以人数在数十到上千的中小微型企业为标准,尽可能是那种服务区域原就是本地区域性的企业。」 这个数字是每年的百分之二到三,总数是六万五的话,就是1300-1950家企业。 数量惊人,已经与实际规划中最后剩余的央企数量接近了。 当然体量上是完全不可比的。 然后平均算起来是一个省十几家每年。 平均往下就是每个地级市每年一家。 如果要是有能力接收更多的话,期许值是三千家最好。 最好是能在十年内达成每个县都能有一家企业是这个巨大联盟的一员。 朱镕基在心中迅速地默算了一下,十年,如果每年国际公司的款项有数十亿美元的话,十年就是人民币几千亿。 而就算是三千家一个亿的公司也才只有三千亿人民币。 而且说的这种几十人到上千人的公司,以当前的估值来计算平均连两千万都不值的。 也就是说总价值只有六百亿以内的。 便宜占大了点儿吧。 也对,一开始他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赚钱,他是为了给自己和国家一个理由,名正言顺。 朱:「最终的目的是每个行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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