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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第4/4页)
位平等,没有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违法草菅人命,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66章 法庭辩论结束,接下来是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有权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罪行的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等,自由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被告人夏油杰沉默了很久,站起来发言: “是的,我杀了他们,无论今天给我什么样的判决,我都会接受。” 审判长发言:“本次庭审需要审理的全部事项已经完成,接下来是休庭环节。” 休庭时间结束,最高裁判所现在继续开庭。 审判长发言: “本院认为,再审申请方夏油杰杀死三位被害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夏油杰及其辩护人所提,夏油杰具有见义勇为,防卫过当的情节,且被害人及咒术总监会有重大过错,同时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再审理由和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夏油杰故意杀人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伤,罪行和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综合考虑,此案由教唆引发,夏油杰主动投案,认罪悔罪,夏油杰的父亲在侦查阶段,代为赔偿五位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与被害人亲属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取得谅解,共赔偿三亿五千万日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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