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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回不去了 (第11/17页)
泰尔斯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抬起了左手,按住胸前衣下的那个烧疤。 “如果一切正常发展,我会像这条街上出生的大多数孤儿们一样,要么进入血瓶帮做跑腿当打手,要么自己半途出走,想方设法做个学徒或者农人,自谋出路。” 说到这里,哥洛佛的语气一颤: “直到那一天。” 泰尔斯下意识地抬起头。 “那天,那个管乞儿的小丑,他疯笑着把我、廷克还有特托赶到一起,交给了一些穿得整整齐齐却不苟言笑的人,莉莉安也在随后被送来。” “我们被带到了落日神殿,每个人都被取了血样。” 泰尔斯微微一颤。 他仿佛看见了自己的“那一天”。 黎明、血与灯火。 哥洛佛恍惚道:“他们送我们去了一栋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房子,吃上了我们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 最漂亮的房子。 最好吃的食物。 泰尔斯的眼神也渐渐涣散。 直到哥洛佛的语气一紧: “直到他们推门而入。” “带走了我。” 僵尸的话语里藏着无边的愤恨: “只有……我。” “我想要带兄弟姐妹一起走,但是那些人不许,只是恭恭敬敬却不容置疑地将我送上马车。” “直到我意识到,我走之后,他们要对剩下的人做什么——你知道,他们都是雇佣者,干老了这类任务,比如事后灭口。” 泰尔斯低下头,闭上眼睛。 “我用上了在街头学到的一切手段,挣脱束缚跳下马车,” 哥洛佛努力地做了个深呼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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