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异案_115 没于闹区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115 没于闹区 (第2/3页)

昭想要做的只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是确认胞妹是否安全,第二件事是改善自己眼下的处境。

    说来是两件事,实则如无第二件事铺垫,这头一件未必能办得成。

    现在自身处境的难处,在于本就已处被全城搜捕的境地,如今竟还在闹市,直面担纲搜捕自己一事的大理寺卿裴谈,并出手将他弄伤——确切地说,将他的双眼误伤。

    如此便坐实了自己伤人之事,世道便是如此,以小恶见大恶,若见人有行小恶之实,便能“断定”此人即有行大恶之嫌。

    既是大恶之人,即便在拥有百万之众城民的东都之中,也难免成为众矢之的,为百姓唾弃。

    平日在自己所住的坊中,若言街坊四邻对“犯下要案”的自己在外躲避,又常于半夜返回家中的事全然不知,确是不可能的,但知其事却不信,不信而不报确又是事实。

    但无故在街面当众上了朝廷命官,还是直接担纲自己案件的大理寺卿,这便让深信自己本性良善的邻里,也无法接受了。

    塔读&小<说APP*<更多~优质免*@费小<@说,无广&告在线@。免费阅.读!@*

    因此,只眼下稍加考量,自己与胞妹相约定期见面的家,便不适合再亲自返了。

    如此只能趁某日,想办法留书一封放入家中,之后再快速离开,或能掩人耳目,避开街坊四邻的觉察。

    这一事在眼下算起,只是一件小而又小、再小不过的事由,无固定之处可落脚休息,在城中又再无适合停留的地方,自己身处东都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