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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6章 军制、赋税改革与草原十二万户 (第12/13页)
在十二税一到十四税一之间。 废除自唐末五代以来巧立名目的农器钱、绢帛税、牛皮税等。 将脱胎与唐代的间架税进行改革。 所谓间架税,石晋时期叫屋税,实际上也就是房产税。 真是挺有才的,在唐末五代收房产税,而且收的还不少,动不动就计屋每间输绢二尺、三尺等。 张鉊现在也没钱,但还是不愿意这么形同抢劫的收钱,于是将间架税直接降低年给值三十钱的样子,跟原本比起来,至少降低了八成以上。 同时唐末五代还收一种税额很高的交易税,唤做除陌钱,中晚唐大约在百分之五,五代在百分之十左右。 看起来好像不多,但这是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五代啊! 大豪商收不到多少,把小商贩和手工业者以及大城市的市民和近郊农户,给害的不轻,张鉊于是直接将其降低到了大约百分之一左右。 剩余的两项,则是罢除自后梁以来的苛政。 这其一是罢除不合理的牛租,此苛政延绵到如今已经四十多年了。 起因是当年朱温征伐淮南时,将缴获的上万头耕牛给百姓使用,然后向百姓收牛租,这本来是一项善政,解决了农夫缺少耕牛的情况。 可是几十年之后,当年的牛早就死了,但这个牛租还在收取,并且只要你祖上租过官牛,那么你就要继续缴纳。 到现在为止,几乎已经遍布整个洛阳和开封的农户,给百姓造成了极大的负担,张鉊于是下令废除这项既过时又害民的税收。 其二则是营田务,这是唐末以后在中原地区设置的由户部直接管理的农业生产机构,相当于国家直接招揽佃户,所属的农民负担非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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