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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珩 第294节 (第6/6页)
嗅着茶香,坐观齐楚反目。 第二百三十一章 “妍行止有过,寡人必惩之。赵弦在楚都纵火,焚宫室,伤我妹,且惊悸我父,使我父病情加重,又将如何?” 如楚煜所料,楚项前言不过是引子,突然间话锋一转反诘齐国。 楚妍鞭笞公子弦的确不对,更不应该戴枷囚笼在城内示众。她的举动踏过底线,齐国绝不可能容忍。 但此事有一个前提,公子弦并不无辜,反而有大过。 “齐王有信,寡人亦有。” 楚项正视赵弼,从袖中取出一张绢,乃楚妍亲笔所写。 信中详细记录整件事的经过,包括赵弼何时放火,怎样击伤楚妍,又是如何逃出禹州城,其后在城外被抓。 楚妍用词简练,没有丝毫添油加醋,每一句话都经得起推敲。单看信中的文字,与她的行径有天壤之别,简直判若两人。 “赵弦火焚楚侯宫,数座殿阁付之一炬,惊君驾。” “剑伤女公子,杀宫人五。” “夜半驾车冲出城门,藏匿村庄,百名甲士为围剿捕获。其行早有预谋,想必筹划多时。” 赵弼质问楚国蔑齐,楚项先抑后扬,当场反戈一击,斥公子弦行恶。 “齐王疑寡人指使楚妍,寡人同样要问赵弦所作所为,齐王是否一点也不知情?” 不同的用词,相同的内涵,全部抛回到赵弼脸上。 目睹两人这番来回,楚煜笑意不减,就差把“幸灾乐祸”写在脸上。 他如此表现看似无礼,却成功使赵弼和楚项打消怀疑。 公子弦行为骇人听闻,楚妍也仿佛失去理智,两人不曾亲眼目睹,难免心疑事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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