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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签约 (第5/6页)
“……”左中天道:“石先生,我想你搞错了一件事。” 石可扭头看着左中天,问道:”什么事?” “我儿子只有十二岁,没有我这个监护人的签字,谁也别想把我儿子拐走。” “……” 经过了一场艰难地谈判,在石可苦口婆心,甚至签订了无数不平等条约之后,左中天终于勉强答应让自己的儿子签到麦田音乐公司,不过在左小右上大学以前,左小右的签约身份只是一个词曲家,而不是歌手。等左小右大学考去京城,那时候左小右也成年了,他自己就可以做主了。 看到左中天在合同上签了字,石可内牛满面。 太不容易了,长这么大都没签过这么吃亏的合同…… 不过收获也是巨大的,给左小右留下了八万块之后,石可把那十几首歌带走了。 左中天签的是‘买断+分成’的合同,一共十六首歌,每首歌以五千块的价钱买断,如果以后歌卖得不好,那五千块就不变了,但如果歌卖的很好,就有后续的分成。 石可走了,左小右的父母却不能平静。 八万块,是两口子加一起四年的工资,但左小右却轻轻松松赚了八万块,而且以后还有可能赚的更多,这让两口子有种做梦的感觉,太不真实了。 左小右呵呵一笑:“爸爸、mama,发什么呆啊!不就是八万块钱吗!这才哪到哪,以后我肯定能赚更多钱,到时候你们就把工作辞了,每天吃喝玩乐,周游世界,有我呢!” 说完这话,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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