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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电门房(1116-1120) (第5/17页)

,经常都会有明星跟明星工作室用这玩意吓唬人,但实际上绝大多数都是法院不认可的无效律师函,久而久之很多人都不把这玩意当回事。

    不过我们中国人一向信奉的就是先礼后兵,一般情况下都是先发律师函警告,被吓到了就直接认怂,没被吓倒死不悔改,那就去法院进行认可,然后发有效律师函,如果还是不当回事,死硬到底,那就直接用这种被法院认可的律师函去法院起诉,直接立案,由相关法院签发传票。

    这个流程自然是非常繁琐的,所以正常情况下打官司的时间周期很长,不过这一次红星坞跟叶羽是直接跳过了前面的步骤,直接收集材料去法院起诉,因为证据非常充分,案件非常清晰明了,所以法院那边是很吞易就通过了立案流程,成功立案。

    根据我国的相关流程,人民法院立案后网上不能查到具体的案件信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立案之后,具体的案件信息不会公布在网络上,案件会开庭审理的,可以从网上查到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其他的信息无法查询,案件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会在网上进行公开。

    同时这一次的法庭传票是故意寄到的刘亦菲工作室北京那边的办公地点,所以当那边的负责人收到传票的时候,原本应该比较隐蔽的这个消息是直接就被泄露了出去。

    没办法,国内的很多电影公司明星工作室真就跟筛子差不多,不然你当那些明星的行踪跟一些隐私为什么会闹得众人皆知?

    所以网络上很快就爆出了相关消息,刘亦菲被诛仙剧组告了,而且还是电视剧的版权方文山告的她,据说两人还在剧组中大吵了一架,刘亦菲跟她mama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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