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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九章 出于信任 (第7/10页)
铭中,为夫守寡的宗妇有许多。 其中就有丧夫且无子符合改嫁条例的宗妇,这些人选择孤苦一生,以示忠贞。 古代一直是“一夫一妻”制的,从来不是“三妻四妾”,正式说法应该是“一妻多妾”制。正妻的地位远远高于“妾”的地位,“妾”可以说等同于奴婢、丫鬟,其主要作用估计就是生孩子和服侍正妻。另外,“妾”生的孩子理论上的母亲就是“正妻”。宋代“妾”生的孩子倒是依然有财产继承权,不过因为这个权利,正妻害死小妾生的孩子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事情。 再说下宋代女性的地位问题。宋朝开始有了“理学”,但其实“理学”是到了元朝才被确定为官学的。所以,宋朝的女性和唐朝的女性一样,地位还是蛮高的。宋朝的离婚制度主要是“七出、义绝和和离”,“和离”就是协议离婚,宋朝有这个制度就充分说明了宋代女性地位还是不低的。 “三妻四妾”问题,古代没有这种制度,但其实有一种情况相当于“三妻四妾”。这种情况就是“兼祧”婚姻。“兼祧”,简单点就是一个男子同时继承两家或三家的宗祧,帮两或三家传宗接代的意思。比如清朝的宣统帝溥仪,从法理来说,就既是光绪的儿子也是同治的儿子。“兼祧婚姻”俗称“一子顶两门”,兄弟二人或三人只有一个男性后代时,可以娶两房或三房妻子,以传几门的后代。这些妻子都是名正言顺的正妻,地位相同。历史上是因为明朝的“大礼仪之争”才开始出现“兼祧”制度的,现在已经废除了。 其实,韩永合对于这些规距应该说是非常清楚的,他这个在官场打拼这么多年,而且又十分在意名誉的家伙,对自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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